沙井街道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办事指南

    ID号:59  发布日期: 2008-03-07    截止日期: 不限  地区:其它 浏览次数: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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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报送拟接收毕业生材料内容:

(由组织人事办提供)

1、深圳市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(从调配软盘中打印);

2、深圳市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考核表(从调配软盘中打印)。

(由毕业生本人提供)

1、毕业生推荐表(原件,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学生处公章);

2、毕业生成绩单(原件,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);

3、招生名册(市外院校大专毕业生需提交复印件,并加盖学校招生办公章);

4、高中毕业证复印件;

5、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;

6、户口簿/卡复印件(验原件);

7、一张一寸个人彩照。

二、报送材料要求:

报送的材料一律采用A4纸。

三、办事时限:

15个工作日,从材料齐全且干部档案审查合格之日起计算。

 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2:00至6:00

服务电话:29873080    传真:29873080

办公地点:沙井街道创新路司法劳动大楼102室

联系方式

  • 联系人:yjickp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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