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于福建省
记者昨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,为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体系,方便劳动者选择诚信度高的学校接受教育培训,我省从今年起将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,同时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记录,实施动态管理。
据悉,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分为三个级别:诚信达标、诚信良好和诚信优秀,我省对三个诚信等级学校分别设定了详细的评定指标及评定标准,其诚信等级评定将实行动态管理。对已获得诚信等级的机构,每年须进行一次复核。凡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或信用状况明显下降的,经原评定机构核实可降低或取消诚信等级,同时更换或收回诚信等级牌匾和证书,并予以公布。
在对达标学校的评定指标及评定标准中,社会信誉占据很大的评分分值,其包括学校在招生宣传的真实性、收费及使用规范性、合同信守程度、依法办学情况、竞争行为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基本情况。
据规定,诚信等级评定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,2008年6月底前,我省首批达标等级评定结束。 (屈凤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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